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,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,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,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。按照区文明委2021年工作安排和《潘集区开展“十星级文明户”创建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潘文明委〔2019〕13号)文件要求,区委宣传部、区妇联、团区委、区民政局、区农业农村局五家部门联合开展2021年度“十星级文明户”评选工作,经各乡镇、街道及相关单位积极推荐、实地检查验收,并征派出所、信用等有关部门意见,拟推荐段军元等77户家庭为2021年度潘集区“十星级文明户”,现予以公示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月27日—2022年2月8日
联系电话:0554-4974703
潘集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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